为加强我旗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我旗中小学教师补充计划,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克什克腾旗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决定以公开引进的方式为经棚镇内学校补充教师35人,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教师35名(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见附件1)。因专业限制所招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可适当调整专业进行招聘。
三、公开引进教师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7月11日(不含)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1.教育部直属6所重点师范大学或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及择业期内(2020、2021两届)毕业生且取得相应学位。
2.国内“双一流”大学(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及择业期内(2020、2021两届)毕业生且取得相应学位。
3.其他高等师范院校及其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及择业期内(2020、2021两届)毕业生且取得相应学位。
4.硕士研究生学历应本、硕均为全日制学历。
5.报考学历所学专业符合附件1中岗位专业要求。
6.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若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它资格证书条件
1.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育学、心理学内蒙古省考《考试合格证书》报考;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师范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能够取得教师资格的证明报考。拟聘人员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2.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应聘语文教师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全日制学生(不含当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引进程序
应聘人员采取网络方式报名。具体岗位、报名时间及要求将通过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赤峰市教育局网(***)、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网(***)及部分师范大学网站发布公告通知。
(一)网上报名(时间:7月11至7月20日)
应聘人员通过网站直接下载《克什克腾旗2022年公开引进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真实情况填写,将此表中承诺书栏本人签字后扫描PDF版,在规定时间内发至指定邮箱(不得重复发送)kqjyjrsg@***,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审核人员按报考人员提交的《克什克腾旗2022年公开引进教师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审核通过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 7月22日在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网络报名初审通过人员持本人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育学、心理学内蒙古省考《考试合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师范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能够取得教师资格的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方式为试讲,讲课范围为所报岗位学段学科知识,讲课题目和讲课顺序现场抽签方式确定。试讲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讲课,讲课只能使用一种语言(英语、日语岗位除外),不能混用,对不按规定语言讲课的,按零分处理。试讲时不允许使用多媒体设备,只提供传统书写介质,要有适量的板书内容。试讲时间8分钟,满分100分,试讲结束后,现场公布个人分数。面试设最低分数控制线,面试分数60分以下的不予录取,面试过程实施封闭管理。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 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加试确定录用人选。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在旗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对全部录用人员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主要内容包括被考察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3.在体检和考察时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最低分数控制线内依次递补,每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聘用
1.根据综合面试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和学生档案到克什克腾旗教育局报到,对未按规定时限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其他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含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列财政全额事业编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继续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后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按《克什克腾旗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若干措施(试行)》享受以下相关待遇。
(1)建立新引进人才安置费制度。企事业单位刚性引进的国内院校全日制博士、国内“双一流”大学(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和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0名高校毕业的海外博士、海外硕士[两类海外学子的本科毕业院校为国内“双一流”大学(学科)建设高校],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博士按30万元标准一次性发放,硕士按10万元标准一次性发放。考录的人才,不享受本政策。
(2)建立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制度。对于新引进人才,在克旗缴纳了社会保险的,在旗域内无住房且需要租房居住的,两年内每人每年按照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才20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才10000元、“双一流”大学(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租房补贴。已享受安置费政策的,不再享受租房补贴政策。机关、事业单位考录的人才,不享受本条政策。
(3)建立新引进人才购买商品住房补贴制度。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来克旗工作,已缴纳社会保险,毕业5年内在克旗境内首次购买住房的,按照其购置房屋缴纳契税额为基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4. 对公示后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最低分数控制线内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纪律要求
选聘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拟聘人员的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为加强引进教师工作的领导,成立克什克腾旗2022年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本公告仅限于此次公开引进教师,由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此次引进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会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出调整,届时将在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网(***)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关注。
(二)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公开引进的,由本人负责。在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克什克腾旗教育局 0476—522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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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什克腾旗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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